找换店牌照过期仍经营业务 男职员判罚1万元

2022-05-18


1名男职员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,今日(18日)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万港元。去年5月,海关人员在天水围发现一间找换店的男职员,于店铺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到期后,仍在该处经营货币兑换业务。


根据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,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/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先向海关领取牌照,否则该无牌经营者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。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牌的金钱服务经营者。


来源:ON.C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