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首破跨境车司机助洗黑钱案 涉款1.7亿元拘5人

2021-08-26


香港海关本月19至23日采取代号「截击者」的执法行动,成功侦破1宗怀疑清洗黑钱案件,涉案金额约1.7亿港元,行动中共5名男子被捕,当中包括跨境车司机,是首次海关侦破由跨境车司机协助进行洗黑钱的案件。


海关有组织罪案调科高级监督胡伟军指,由今年五月起,海关人员发现有部分跨境旅客的现金申报书有可疑之处,于是展开深入调查,发现有怀疑清洗黑钱集团透过雇用跨境车司机,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多次将大批不明来历现金运往澳门及珠海。

海关财富调查课署理监督何美玲表示,海关其后锁定2名跨境七人车司机,他们合共17次申报携带大笔自用现金离境,每次申报金额由300万至2,700万不等,涉及金额共约1.7亿港元。经进一步调查两人的财务背景后,发现他们并无物业,加上收入不稳定,认为该笔现金来源有可疑,而且两人每次出境仅逗留约60分钟,怀疑未曾进入澳门或珠海。


海关于是待时机成熟,在本月19日在港珠澳大桥口岸部署,及至黄昏时分1辆目标七人车出没,待完成出境申报后,七人车缓缓驶至口岸对开一个路边,未几有另1辆跨境拖车与其会合,七人车司机将车上一袋现金交予拖车司机后,拖车随即往观景山隧道方向行驶。


海关关员在警方协助下展开行动,成功截停2车、拘捕2名男司机,并在拖车上检获2,000万港元现金。海关在跟进调查期间,发现2名涉案七人车司机均曾进出观塘1间找换店,怀疑部分现金与找换店有关。


海关于是在本月19至23日展开后续拘捕行动,出动超过40名关员突击搜查3个位于新界的住宅单位及1间位于观塘的持牌找换店,先拘捕另1名目标跨境七人车司机,并在观塘找换店内检走约30万港元现金、闭路电视录影、一批单据及手提电话等,由于找换店负责人未能就涉案现金来源提供合理解释,故海关亦拘捕该找换店1名董事及1名职员。


据悉,5名被捕男子年龄介乎40至43岁,分别涉嫌「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」(俗称洗黑钱)罪名及违反《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》,其中1名跨境司机亦涉嫌于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,5人现已获准保释候查,其名下共约58万港元资产亦被冻结。


海关财富情报统筹组指挥官黄达腾称,《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》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实施,条例主要目的为侦测大量现金类物品流入或流出香港的情况,确保不法分子或恐怖分子不能透过该方式,为其活动筹集资金及清洗犯罪得益。


黄达腾续指,首两名被捕司机,其中1人于今年5月至8月期间,总共7次携带现金出境,一共涉款8,800万港元,全部均报称前往澳门。而另一名被捕司机,则于同一时段向海关作出10次现金申报,合共7,800万港元,金额目的地主要为澳门,其中一次往珠海。


海关将继续调查案件,并对现金来源等方向进行深入调查,初步怀疑与赌博等活动有关,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。海关提醒市民,在处理不明来历款项时,无论有否涉及金钱报酬,均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。


根据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》,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,不论全部或部分、直接或间接,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,而仍然处理该财产,即属犯罪。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,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。

根据《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》,任何人就大量(即总值高于12万港元)现金类物品作出申报,而该申报载有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的资料,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。


来源:东网